重磅!北京市消防救援总队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消防物联感知监控系统建设》的通知

2024-12-09 1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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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北京市消防救援总队发布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消防物联感知监控系统建设的通知》(京消函〔2024〕23号),这一重要举措无疑为首都的消防安全工作注入了新的活力。

该通知不仅深刻指出了当前物联网消防设施远程监控系统存在的问题,还明确提出了加强消防物联感知监控系统建设的具体要求和措施,彰显出北京市在消防安全治理方面的前瞻性和决心。以下为通知全文:


总队所属各单位:
近年来,我市大力推进物联网消防设施远程监控系统建设,为火灾早期监测预警发挥了重要作用。但随着智能感知、大数据等现代信息技术的发展,物联网消防设施远程监控系统已滞后于“智慧城市”建设步伐,与首都消防工作新要求不相适应,还存在设施更换升级不及时、物联感知功能单一、数据互不联通、重前期建设轻后期运维等问题。按照“十四五”消防规划、消防安全治本攻坚三年行动部署,各单位要更加重视运用人工智能、大数据、物联网等技术提高消防安全治理和火灾风险监测预警能力,进一步加强消防物联感知监控系统建设。
一、充分认识建设消防物联感知监控系统的重要性和必要性
《消防法》《北京市消防条例》《北京市单位消防安全主体责任规定》规定,各级政府和企事业单位应当组织建设消防安全监控系统和实时监控设施,并向消防部门报送信息;消防部门对消防实时监控设施建设、使用、维护进行日常监督,做好信息汇集、储存、分析。《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范》《消防控制室通用技术要求》《城市消防远程监控系统技术规范》规定,单位消防控制室内设置的消防设备应为远程监控系统预留接口,并具有向远程监控系统传输建筑消防设施运行状态信息的功能。国家消防救援局《“数字消防”建设总体框架和实施方案》《北京市“十四五”时期消防事业发展规划》《消防安全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方案》等文件对推动感知监测建设进行部署,提出具体任务要求,也为消防物联感知监控系统建设提供了政策依据。
消防物联感知监控是现代信息技术在消防工作中的典型应用,是“智慧城市”“智慧消防”的重要组成部分。推动消防物联感知监控系统建设,是实施相关法规标准、推动规划落地、完成各级工作部署的需要,也是火灾风险防范迈向信息化、智能化、精细化的需要。
二、进一步推动消防物联感知监控系统建设
(一)建设消防物联感知监控三级管理系统。一是鼓励社会单位采取单位自主建,集团企业统一建,委托消防技术服务机构、通信运营商、科技企业等第三方建,单位所投保保险机构建等多元模式,建设单位消防物联感知监控管理系统,汇集火灾自动报警、消防给水和消火栓等消防设施感知监测数据,并将消防设施运行状态相关数据接入区级消防物联感知监控综合管理系统。二是各消防救援支队建设区级消防物联感知监控综合管理系统,对本辖区联网单位消防设施运行情况进行实时监测,开展数据分析研判和预警提示,督促单位提升消防设施完好率,并将相关数据接入市级消防物联感知监控综合管理系统。同时,统筹推动辖区社会单位、住宅小区按照相关规定和标准建设消防物联感知监控管理系统。三是总队建设市级消防物联感知监控综合管理系统,开展全市消防设施感知监测数据分析研判,为火灾风险评估预警和工作决策提供数据支撑。
(二)安装火灾自动报警远程监控设施。鼓励设有火灾自动报警、自动灭火设施的建筑产权单位或者管理单位,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在消防控制室安装用户信息传输装置,加强日常运行管理,并将相关监控信息接入区级消防物联感知监控综合管理系统。
(三)安装消防给水及消火栓感知监控设备。鼓励设有自动消防设施的建筑产权单位或者管理单位,在消防给水及消火栓系统安装智能感知设备,并将监控信息接入区级消防物联感知监控综合管理系统。一是在消防高位水箱、消防水池安装智能感知设备,监测消防水箱、消防水池的水位高度。设定报警阈值范围,当水位采集值低于报警阈值下限产生液位过低报警,当水位采集值高于报警阈值上限产生液位过高报警。二是在室内消火栓系统和自动喷水灭火系统安装智能感知设备,监测室内消火栓系统不同独立管路最不利点静水压力信号,以及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每个报警阀组末端试水装置静水压力信号。设定报警阈值范围,当压力采集值低于报警阈值下限产生压力过低报警。三是在消防水泵控制柜安装智能感知设备,监测室内、室外消火栓系统和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消防水泵控制柜手动、自动工作状态。当水泵控制柜处于手动工作状态时报警。
(四)安装联网型独立感烟火灾探测报警器。推动安装联网型独立感烟火灾探测报警器,推行报警信息“一警多报”,报警信息同时向家属(监护人)、用户(经营者)、产权所有者(房屋租赁经营获利者)、消防控制室(监控室)、物业值班人员、微型消防站、消防救援站等发送,并接入区级消防物联感知监控综合管理平台。一是落实市政府重要民生实事项目,提请辖区政府统筹资金,为摸排的鳏寡孤独等重点关爱群体居住场所安装联网型独立感烟火灾探测报警器。二是按照“谁获利、谁负责”原则,推动由土地所有者、房屋产权所有者、房屋投资经营者、房屋使用管理者等房屋租赁经营获利者出资,或村镇统筹解决,在村民经营性自建房安装联网型独立感烟火灾探测报警器。三是按照“谁获利、谁负责”原则,推动由房屋产权所有者或投资经营者出资,或乡镇(街道)统筹解决,在除已规定要求设置火灾自动报警设施外的“九小场所”,推广安装联网型独立感烟火灾探测报警器。
三、规范消防物联感知监控系统应用和运维管理
(一)市、区两级消防物联感知监控综合管理系统建立标准化数据输入、输出接口,免费向社会单位、住宅小区开放,督促单位主动接入数据。推动联网单位协调消防设施维保单位和设备厂商,按照感知信息的需求开放采集数据接口和数据协议。
(二)在总队、消防救援支队设立消防物联感知数据服务器(云数据存储),分级采集、接收、存储、分析、应用各类感知监测数据。
(三)推行消防设施运行状态非现场监管,将已安装消防物联感知监控设施设备并接入市、区综合管理系统的,纳入消防安全信用评价事项。区消防物联感知监控综合管理系统对物联感知监测数据进行查看、清理、分析,提取消防设施故障、屏蔽以及监测信息纳入“异常数据清单”,实行非现场监管。
(四)坚持建设与管理并重,健全日常维修保养机制,鼓励将消防物联感知监控系统纳入建筑消防设施维修保养范围,组织专业机构定期维保,保证相关设施和系统完好有效。
(五)推动社会单位建立消防物联感知监控系统值班制度,由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员进行值守,按照相关要求及时处理报警信息。区级综合管理系统可设置在119指挥中心或消防监管调度中心,指定专人进行管理。
四、进一步强化消防物联感知监控系统建设保障工作
(一)高度重视,争取多方支持。国家消防救援局和市委、市政府高度关注消防物联感知监控系统建设,将其纳入消防安全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智慧城市”、重要民生实事项目等进行部署推进;总队多次研究部署消防物联感知监控系统建设工作,提出明确要求。各单位要高度重视,认真领会各级工作要求和法规政策精神,充分利用新技术破解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风险监测预警不及时、监管力量不足等问题,不断提升火灾防控能力;把消防物联感知监控系统建设作为主官工程,主要领导要亲自谋划、亲自部署、亲自协调、亲自督促,明确专人负责,纳入年度重点任务持续推进;要主动向党委、政府汇报,对接相关职能部门,积极争取政策、经费支持,提供保障支撑。
(二)加大宣传,依法依规推进。建设消防物联感知监控系统是政府和单位的法定职责,是提升消防安全水平的有效手段,各单位既要积极争取党委政府支持,也要督促社会单位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为消防物联感知监控系统建设提供必要的经费,用于相关设施、系统安装和运维管理。要有法有据宣讲法规政策,讲清建设消防物联感知监控系统的必要性,争取单位的理解,按照先易后难、先急后缓原则有序推进。各单位及人员严禁为用户、建设单位指定或变相指定相关产品品牌、销售单位或技术服务机构、施工单位;各级纪检督查部门要强化监督,对群众举报投诉反映的违法违纪线索进行核查处理。
(三)狠抓落实,强化统筹调度。物联感知监控系统建设是一项基础性、常态化工作,全市层面不划时间阶段、不分工作环节、不设任务比例,各单位要结合实际,按照工作轻重缓急和辖区消防物联感知监控系统建设基础,分批次、分重点、分阶段列出建设计划,持续推进,一批接着一批建,一茬接着一茬干,久久为功。总队将实施定期调度、排名通报、考核督办等工作机制,及时分析总结工作经验,通报工作进展情况,研究解决共性问题,并纳入年度重点任务考核督办,确保各项任务落实落地。
特此通知。
北京市消防救援总队


小咖说:北京市消防救援总队发布的这一通知,是对消防安全工作的一次全面升级和深化。它不仅体现了北京市在消防安全方面的严谨态度和务实作风,更为我们打造了一个更加安全、智能、宜居的城市环境。我们期待在北京市消防救援总队的带领下,首都的消防安全工作能够取得更加显著的成效。